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两岸气象合作协议将签署 雾霾信息交换未来可讨论

2014-02-26 11:22  扶海涛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2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海协会会长陈德铭将于今天抵台参加两岸“两会”第十次会谈。本次会谈将签署的《两岸气象合作协议》,将使两岸气象单位可以直接交换气象信息,大陆方面事务人士表示,该协议有助于将大陆雾霾的气象资料提供给台湾方面。

  另据报道,台湾陆委会昨(25)日公布最新民调显示,有超过6成台湾民众表示支持两岸两会第十次会谈将签署的“两岸气象合作”(67.9%)。

  目前两岸将签署的这项气象合作协议,在列举项目中,并没有将雾霾列入,主要列举的项目是台风、豪雨、寒流等这一类传统上的大气现象。

  不过,有关人士说,条文只是采取举例式的方式,将一些重要的信息项目列入,但雾霾如果是众所关切的项目,只要双方气象部门同意,都可以立即纳入交换信息的范围之内。

  但在一般认知上,雾霾是一种空气的污染现象,而不是正常的大气现象,因此可否列入正常的气象信息交换的项目,可能仍要双方进行一番的讨论。

  这次的气象合作协议,主要的功能就是两岸气象信息的交换,除此外,还有两岸气象人员的交流、以及气象预报技术的交流。(中国台湾网扶海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