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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议会当旅馆窝藏通缉犯77天 云林议会之花辞职

2014-02-25 07: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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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云林县议会之花”美名的林姓女职员窝藏通缉犯男友,还将议会研究室当摩铁长达77天。该案遭披露后,林女除了在自己脸书大骂男友是“吃软饭的无赖”,没有其他的回应,也没到议会上班,24日议会证实林女已辞职。

林女因与通缉犯简姓男子闹分手,遭男友向平面媒体爆料,指出他们在议会研究室“天天做爱”,林女21日下午,随即通过脸书大骂简男是一个吃软饭的无赖。

简男表示,他是在逃亡期间通过脸书认识林女,见面后“当晚”林女就和他到汽车旅馆嘿咻。事后由于跑路须不断换住汽车旅馆,林女便提议,“警察不敢到议会抓人”,所以他便听从建议开始“入住”县议会,过着他每天吃饭、打炮的日子。

但此事曝光后,林女便请假在家休养,神隐好几天,直至今天林女仍未现身、上班,云林议会已证实林女于21日下午提出辞呈,今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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