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有夫之妇多次通奸 怕“一罪一罚”谎称仅6次
2014-02-17 16: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2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与一名有夫之妇有染,2人之后陆续上床多次,遭对方丈夫控告妨害家庭。男子原本供称平均每3天就和人妻“嘿咻”一次,先后约发生关系32次;遭到起诉后,担心“一罪一罚”原则,竟改口称自己罹患多项疾病身体差,仅和对方嘿咻6次,但法官不采信,仍以32次计算判刑,合并执行10个月徒刑。 法院调查发现,该名与人妻通奸的萧姓男子,离婚且育有2名已成年的子女,他与卢姓人妻在2012年因宗教认识。卢女和张姓丈夫离婚前这段期间,卢女向丈夫坦承外遇,和萧男在租屋处发生多次关系。当时双方协调离婚,张男因此怒控萧男妨害家庭。 萧男原本供称,平均约每3天和卢女“嘿咻”一次,交往期间大概发生约32次性关系,之后遭到起诉。他因担心“一罪一罚”原则,担心刑期过长,法院出庭后改称自己有罹患心脏病、高血压、椎间盘突出等疾病,辩自己身体不好无法频繁发生性行为,改口称仅和卢女嘿咻6次。 萧男还在庭上辩称,自己在地检署应讯时因过于紧张,加上没请律师且又身体不舒服才会说错,但法官认为萧男说谎而不采信,认为他自承的发生32次关系较为可信,因此各判刑4月,合并执行10个月,可易科罚金。但萧男如不想被关,以每日1千元新台币折算1天,他得缴30万新台币才能换免关。 |
相关阅读:
- [ 02-10]男子搞外遇反控妻子有小王 欲离婚师生恋反曝光
- [ 01-29]男子疑妻外遇杀妻后自焚 友人爆:无赖单恋惹祸
- [ 01-27]台湾达人拍照检举乱丢烟蒂 竟意外揪出“第三者”
- [ 01-27]车撞马英九府邸男子前妻现身 第一任力挺第二任怒骂
- [ 01-13]与小三亲热被抓到 男子竟联合小三殴打妻女
- [ 01-08]法院庭长外遇提前退休 少拿700万退休金
- [ 12-30]杀妻女还“实况转播” 男子被六度判死后发回更审
- [ 12-24]越女品行不端被撤销台籍 怒呛李鸿源“也有婚外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