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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劈腿被男友撞见诬告小王性侵 检方不起诉

2014-02-12 16: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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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一名少女有了男友后,又偷吃劈腿,2人发生关系时,被男友当场撞见。少女发现后躲到阳台,但小王却从容地整理自己的仪容。事后少女疑似为了想让自己有台阶下,竟诓称遭性侵并对小王提告。检警事后调查,发现其实是少女劈腿而东窗事发,小王获不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17岁的林姓少女,已有男友,另外又结识了19岁的古姓男子,疑似劈腿。但少女指控去年古男到她住处聊天时,竟然被他强压在床、完全不顾她制止和反抗,遭对方2度性侵得逞。

面对林姓少女指控,古男否认犯行并大声喊冤,称说双方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的。警方调查发现,林女遭性侵时,王姓男友正好进门,事后少女将此事告知干姐,但检方传唤她出庭作证时,干姐却称说从未听过干妹遭到性侵一事,因此让检方起疑。

另王姓男友对检方说,他当时前往女友住处时,就发现女友往阳台跑,而古男当时正用卫生纸清理身体,他把2人叫来问话,古男一直说“对不起”,而女友则一直哭没说什么,隔天女友才说自己并非自愿和古男发生关系。检警认为林女的反应不像遭性侵,反而是“不敢面对男友”,且发现她们有出游照片还状似亲昵、表情自然,不像遭到性侵,因此全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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