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一出租车司机酒后发动汽车 被依酒驾起诉

2014-01-20 16: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张姓出租车司机酒后开着车门,发动汽车,车子才“顿”一下,就被警察拦查,酒测值达0.53毫克;张某辩称只是想吹冷气,没有行驶,检方考虑张某有3次酒驾纪录,虽然汽车确实仅有“顿”一下,仍依公共危险罪起诉。

去年10月底傍晚,张某在台湾新北市喝酒后,回到车上;他没关车门,打开大灯,发动汽车,车子才刚起步就紧急刹车,汽车明显“顿”了一下。

巡逻警察刚好经过,看见张某刹车动作过大,上前拦查;张某承认喝酒,但辩称发动汽车只是要开冷气,在车上休息,如果要开车不会开着车门。

警察不采信供词,认为张某企图开车,是看到警察才刹车,测出酒测值达0.53毫克,移送法办。

检察官调查,张姓司机当时行车虽然没有“延续性”,但分析应有驾驶的意图,若非警察刚好经过,对交通往来便会构成危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