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被指官员涉贪仅记过 台“外交部”:依法处理

2014-01-10 15: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1月1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驻越南代表处”前一等秘书萧裕文,因涉嫌与当地仲介勾结,利用核发签证机会收取贿款,检方谕令50万元新台币交保,限制离台。不过,外界质疑“外交部”仅将萧员记过处分,有纵容之嫌。对此,“外交部”表示,一切依法定程序办理,没有任何包庇。

10日上午,林永乐受访表示,“外交部”听到传言才启动调查。去(2013)年4月就有政风单位派团到越南实地了解,那时还没明确证据;去年5月,案子移到“法务部廉政署”,现在调查中。

林永乐证实,萧姓秘书被调回台湾与盗卖护证有关连,内部考绩委员会审查时已记过两次。

对于是否会将萧员停职,林永乐表示,尊重法定程序、司法及政风单位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