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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对警官夫妻诉请离婚互控不忠 法官判不准离

2014-01-05 17: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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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1名警察女分局长与警官丈夫的13年婚姻出现裂痕,男警官诉请离婚时指出,他和女分局长为了钱和房产问题争执,2人还互控对方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法官审理后认为2人的婚姻还不到难以回复程度,判不准离。

俗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桩男女警官婚姻最终仍需由法官来评断。

男警官诉请离婚指出,他与妻子结婚13年,育有2女,原本关系和睦,直到前年他请堂姐和外甥吃饭,引来妻子不高兴,2人从此陷入冷战,当年9月妻子更主动提出离婚协议书,要他签署,他考虑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并未同意。

男警官说,妻子与岳母要求将他们婚前合买的新北市房子,移转登记给妻,他不答应,2人陆续为金钱问题争执,妻子找来岳母骂他,还要他搬离家,去年被迫搬到警局宿舍,2人分居至今。

男警官指曾发现妻子有名亲密男性友人,男子帮忙买食物,还到顶楼晒衣服,他认为妻子与这名男子关系匪浅不单纯,已严重破坏他与妻的婚姻关系,更使分居2人无法再复合。

女分局长否认丈夫指控,指她前年曾寄电子信家书给丈夫,希望他负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不要将婚姻当儿戏轻言离婚,至今仍极力挽回婚姻。至于该名男子,女分局长澄清对方是她义父,丈夫也认识,她反控丈夫有名女性朋友疑为小三,丈夫事后还为此事向她和家人下跪磕头道歉;男警官则反驳,对方是他博士班同学,2人没有超友谊关系。

法官审理后认为,男警官自称和女性友人只是朋友,却无法说明为何帮对方刷卡付旅馆费,若他问心无愧,自可与妻沟通,不需下跪磕头又作势要跳楼;2人虽分居2年,但婚姻还不到难以回复程度,且造成婚姻破裂,男警官责任较重,法官不准他的离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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