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9岁男童遭士兵性侵 临终前向父哭诉

2014-01-03 17: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病停役中的蔡姓士兵,服役期间与9岁男童网友发生性关系;患重症的男童临终前向父亲哭诉揭露此事。新北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蔡4年6月徒刑。蔡也被控性侵男童表哥,但法官认为军事检察官起诉程序有瑕疵,判决公诉不受理。

法院调查,蔡姓士兵2010年3月底入伍并转服志愿役,2012年11月初因病停役。2011年6月底,他放假到玩网络游戏认识的九岁男童住处聊天,并告诉男童,“我知道你喜欢哥哥,哥哥会照顾你一辈子,你知道哥哥需要什么吧?”随后与男童发生性关系。

男童2011年7月间被诊断患脑瘤,一年多后过世,临终前向父亲哭诉曾与蔡发生性关系。蔡到告别式致哀,男童父亲愤而报警逮捕蔡。

男童13岁的表哥2012年12月初到军检作证时,也指控遭蔡强制性交。法官认为,蔡被发觉被控性侵男童表哥时,已不具军人身份,军法机关就没有审判权,应交由司法机关追诉,判决公诉不受理,但由新北地检署侦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