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车祸成植物人 妻子9年后怀孕产子

2013-12-25 16: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有一名男子,10年前因一场车祸撞瘫成植物人,卧病在床至今,但他的菲律宾籍妻子竟然在去年怀孕产下1子,家属怀疑是她“讨客兄”,因而由父亲代为出面提告通奸。经DNA监定确认小孩非男子亲生,法院依通奸罪判菲女2个月徒刑。

检警调查指出,该名33岁的菲律宾籍黎姓女子,15年前嫁给戴姓丈夫后便定居于台。不料在2003年8月时,2人结婚5年多,戴男因一场车祸意外导致头部重创,仅管送医后救回一命,但医师认定戴男受创严重,将会长期瘫痪成为植物人,戴男将失去自理能力,生活起居全由家人照料。

一家人原本相安无事,不料去年1月时,黎女突然离家出走,戴父以为媳妇见儿子重病不愿再照顾而弃置,也认定2人婚姻已无维持必要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去年12月4日宣判离婚获准,黎女恢复自由身。

不料隔天戴父到户政事务所帮儿子处理离婚一事,竟发现户口多了一名男婴,照生日推算约5个月大,怀疑是媳妇离家半年后左右所生。戴父气媳妇竟趁儿子瘫痪时外遇,藉故离家出走掩饰怀孕事实,产子后还登记在戴家户口,实在是欺人太甚,且不顾自己当时还是有夫之妇的身份,因此愤而对黎女提告通奸。

戴父提出亲子关系不存在,黎女见状纸包不住火,向法官坦承儿子是和另名男子所生,却拒绝透露对方身份,DNA监定后也确认男婴非戴家的种,高雄地院在24日依通奸罪判处黎女2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新台币、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