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沪台警方联手缉毒台湾通缉犯被遣返

2013-12-19 12:53  沈竹士 忻文轲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天下午,涉嫌毒品犯罪的宝岛台湾籍通缉犯陈秋火在上海被押上飞机遣返回台。今年10月下旬,窜入上海的陈秋火被上海警方抓获。这被视为沪台警方携手打击犯罪的又一进展。

据悉,陈秋火1965年出生。2007年11月,他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台湾地区板桥地方法院通缉;2008年因涉嫌公共危险犯罪被台湾地区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通缉。其间,他经金门进入大陆,先后在海南、江西活动。在公安部指导下,上海公安缉毒部门与台湾刑事警察局密切协作,将他抓获归案。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罪犯及司法互助协议》精神,有关部门将其遣返回台。

(通讯员 忻文轲 记者 沈竹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