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警员乔装嫖客到护肤店抓卖淫,录下护肤女郎交易的对话,趁着护肤女郎洗澡时,通报埋伏在外的警员冲入逮人,这名女子被裁罚1500元(新台币,下同)。不过护肤女郎向法官提出异议,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并没有交易和猥亵行为,裁定护肤女郎免罚。 据报道,台湾新竹一名警员上个月乔装嫖客,前往市区一家护肤店买春,警员被带到小房间后,与郑姓护肤女郎谈妥全套的性交易代价是2200元,而所有对话都被警员偷偷录下。 乔装嫖客的警员趁着郑姓女子洗澡时,偷偷通报埋伏在外的警员进门逮人,并将郑姓女子带回警局讯问,最后警方依社维法裁罚1500元。 不过郑姓女子不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异议,理由是根本就没有性交易的行为,不应裁罚。法官调查后发现,郑姓女子虽然被录下性交易代价是2200元,被警方逮捕前,的确没有与乔装嫖客的警员发生奸淫或猥亵的行为,法官最后裁定郑姓女子免罚。 警方强调尊重法官的判决,但基层警员则抱怨,录音搜证齐全都难以定罪,真的是警察难为。基层警员指出,如果要真枪实弹才能定罪,不但查缉的难度更高,对家人尤其是老婆更是难以交待。甚至交易过程稍有不慎,就可能吃上官司。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