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北文林苑都更案 市长、警方、建商均获不起诉

2013-12-13 10: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文林苑都更案争议延宕,乐扬建设公司去年3月28日请台北市政府代拆不同意户王家两栋建物,王家四人控告郝龙斌、都市更新处长林崇杰,与副处长简裕荣毁弃损坏罪。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市府做法符合“内政部”法规,处分三人不起诉。

声援王家的十名抗议群众也声称遭警方踢踹、压制,还有人“被铁屑插入眼睛”,也控告时任士林警分局长江庆兴与林崇杰、简裕荣伤害与妨害自由。检方检视搜证光碟与告诉人提出的录影画面,认定三人指挥员警徒手驱离咆哮、干扰秩序的民众,属合法权利行使,民众提出的验伤单无法证明是三人所为,当天拉扯推挤,警民都可能不慎撞击,处分三人不起诉。

此外,王广树等人的房屋被拆除后,乐扬建设以铁皮围篱将工地围起,禁止王家人进入,乐扬负责人段幼龙遭王家控告强制罪;士林地检署认为,段幼龙办理都更,对“文林苑”土地有占有和管理使用的合法权限,用铁皮围篱阻隔,难以认定构成强制罪,且无“强暴”、“胁迫”等举动,也处分不起诉。

乐扬建设2008年报请台北市政府核定阳明段一小段等21笔土地都更,王广树、王耀德、王国雄与王家骏多次反对参加都更,但所有房屋仍经乐扬画入都更范围,翌年市府核定。

王家人与社运团体、声援民众300多人在王家静坐抗议,反对拆屋或迁移;乐扬则依“都市更新条例”提出代为拆除申请。“营建署”称代拆除执行属法定义务,市府在去年3月28日出动上千名警力净空现场,傍晚拆除完成。

王家人主张乐扬的拆除执照并不包含他们家,且王家也非违章建筑,没有必要立即拆除,控告郝龙斌等人毁损建筑物与毁损罪。

王家人心痛 要上诉到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台北巿府依“都更条例”所为处分未违法,昨宣判王家败诉。不同意户代表王广树说,“很心痛,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将上诉到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