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检方查日月光排废水案 昨晚再传唤8人

2013-12-13 09: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半导体大厂日月光毒害土地,K7厂涉嫌偷排废水至后劲溪一事,被高雄市环保局开罚60万(新台币,下同),并持续追查K5、K11厂,竟意外发现K11厂有多项违规,被质疑是要偷放废水,高雄地检署12日上午传唤5名相关厂商,晚间又传唤8名日月光废水处理的职员,检方要厘清日月光排废水的过失。

日月光K7厂非法直接排放含重金属镍及强酸废水,严重染黄后劲溪水源,高市环保局查出日月光是长期排废水的“累犯”,周遭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遭到环保局开罚60万,且恐将勒令停工。日月光排放的废水不仅污染后劲溪,就连农地、鱼塭也恐受害,高雄地检署检察官会同环保局人员,11日前往日月光的K5、K7和K11三厂房排放至后劲溪的总汇流口等4处现场勘验。

其中K11厂部分,被查获的违规废水处理设备,被质疑是“应是准备要偷排废水。”而检验报告最快1周内出炉。根据《苹果日报》报道,K11厂被查5项新违规事证,其中未依规定用太空包密封包覆电镀污泥,将会开罚6万元。环保局表示,日月光若是无法提出合理解释,每一项违规均可最高罚款60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