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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周雅淑丈夫争家产 法院判分家

2013-12-06 16: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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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前“立委”周雅淑的警官丈夫林志男与哥哥林志贤,为分割母亲名下两层楼老家对簿公堂。新北地院昨天判一楼归哥哥林志贤所有,但他必须补贴弟弟1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二楼则归林志男。

保六总队警官林志男向新北地院诉请分割共有物,主张母亲两年多前过世,遗留新北市中和区两层楼老家;母亲遗嘱载明,房屋由父亲及他们兄弟共同使用,并由父亲收取一楼前方摊位租金,房屋所有权则由他和哥哥各继承一半。

林志男说,哥哥不让他探视父亲,他担心哥哥把一楼卖掉,违反母亲遗愿,因此希望分割老家;若分得一楼,他愿补贴哥哥360余万元,分得二楼则同意变价分割,一楼仍维持共有。

林志贤说,父亲年迈行动不便由他照顾,弟与父不睦,去年十月用废弃车辆挡在一楼门口,不让父亲收租。若弟弟分得一楼,父亲必无法与弟弟同住;若他分得一楼,愿补贴弟弟1100万元,若分得二楼,则希望弟弟补贴他1100万元。

林父表示,他上下楼不便,希望与长子林志贤同住一楼,便于收取租金。

法官指出,林母遗嘱载明一楼前方摊位租金由丈夫收取,是希望维持丈夫晚年生活所需;若林志男分得一楼,林父无法与他同住及继续收租,也违反林母遗愿。林父与长子林志贤同住一楼,不仅收租方便,长子也可就近照顾,符合林母遗愿;且林志贤愿以1100万补贴弟弟,对林志男而言并无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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