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并购金鼎证掏空公司 辜家二少被判刑4个月

2013-11-28 10: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辜家二少辜仲莹被控在七年前担任开发金总经理时,利用并购金鼎证机会掏空公司,法院一审判一年徒刑、减为六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昨天改判八月徒刑、减为四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得上诉。

同案被告开发金执行副总吴春台、法务长南怡君、资深协理陈湘铭等人,分被判刑三月至二月不等,均得易科罚金。开发金昨天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若检方提起上诉,尊重检方职权。

辜仲莹等人被控于2005年期间,以开发金子公司开发国际的名义并购金鼎证,大量圈购环华证金股票,但因超过环华证金已发行股份总额的两成以上,却未公开收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