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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王刚畅谈台胞权益保护工作

2013-11-27 08: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刘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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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杭州召开的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专项会议上,时任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明确提出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效益年”的工作目标。请结合该目标谈谈下步工作部署及设想?

王刚:今年4月9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在杭州召开了台胞权益保护专项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时任常务副主任郑立中明确提出开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效益年”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和各地台办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实现从注重工作量到注重工作效果的转变。一是妥善处理各类案件,特别是要推动一些积案、难案的妥善处理。我们将继续探索解决案件的新办法,善用投保协议,充分发挥台胞独特的参与优势来推动案件的解决。二是加强法制机制建设,将推动修订《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三是转变工作职能,实现从个案协调到服务保障的转变。各地台办要做好当地政府部门的参谋助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落实投保协议;把日常服务与权益保护结合起来,密切联系台胞台商,早发现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早沟通,力求做到事前指导、事中协助、事后跟踪,防止问题积累、矛盾激化。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出台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为保护台胞权益营造良好氛围。四是继续落实投保协议。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结案率。

记者:对于中小台商和普通台胞的权益保护工作是否同样重视,请介绍有关情况。

王刚: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切实保护台湾同胞权益”。在权益保护上,我们对所有台湾同胞均一视同仁,对所有台湾同胞反映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同样重视。为了方便中小台商和普通台胞反映问题,我们专门设立信访工作渠道,每年都会处理一大批中小台商和普通台胞的权益保护问题。2010年,居住在福建泉州的台胞李先生因子女入学心切,在不了解当地小学招生工作政策及程序的情况下,循信访渠道向我办投诉,称“台籍学生入学无门”。我办领导亲自关注此事,要求本着“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态度,认真协调解决。在当地主管部门耐心解释和积极帮助下,李先生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各项手续,其子就学问题获顺利解决。事后,李先生再度致函我办,对大陆为台胞办实事、办好事深表感谢,并对自己因不了解情况所造成的困扰致歉。近几年,我们每年通过来信来访处理的投诉求助事项占年度总量的30%左右,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台商和普通台胞。各地台办也有相应的渠道直接向中小台商和普通台胞提供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办和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文件,对涉台信访工作相关机制进一步予以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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