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王刚畅谈台胞权益保护工作

2013-11-27 08: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刘玮 李艳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北京消息近日,国台办投诉协调局王刚局长,就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以及投保协议实施情况等问题,接受中国台湾网等两岸媒体专访。以下为专访内容:

记者:大陆方面一直强调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请您介绍一下具体的政策和举措。

王刚: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是对台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团结台湾同胞的基础性工作。大陆方面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今年2月在北京会见国民党连战荣誉主席时再次强调:维护好台湾同胞权益,发展好台湾同胞福祉,是大陆方面多次做出的公开宣示,也是我们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郑重承诺。长期以来,大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法制建设。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成为规范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首部专门法规。1994年3月,全国人大制定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提升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层级。1999年1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对《投保法》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使之更具操作性。此后,江苏、福建等台胞台商聚居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依照相应立法程序,纷纷制定了本地区贯彻落实《投保法》及《实施细则》的地方性法规,使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法制建设日趋完备。

二是不断加强机制建设。2007年1月,在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牵头推动下,建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等23个中央国家机关共同参加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成立后,通过召开会议、部门联动、专题调研、联合督办等方式,扎实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果。6年来,为顺应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实际需要,联席会议不断发展壮大,现成员单位已增至39家,基本实现台胞权益保护领域全覆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联席会议正式更名为“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一字之差,意味着工作外延的扩大,体现出大陆保护台胞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