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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幼女助手淫 台湾男子被判刑3年8个月

2013-11-26 16: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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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在4岁幼女好奇触摸他性器官时,涉示范教幼女为他手淫,并当面自慰,经女童老师发现有异通报,台中高分院判3年8月。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男子与年仅4岁多的女儿感情融洽,就读幼稚园的幼女曾因好奇触摸男子性器官遭制止。

但2011年间,4岁多的幼女又要触摸男子性器官时,男子竟自行脱下裤子,示范、教导幼女抚摸搓动他的性器官,并在幼女面前自慰。

幼稚园老师发现女童多次搓揉自己的下体,询问发现有异,通报处理,男子否认强制猥亵幼女。法院一审判处男子徒刑1年、缓刑5年。检方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改判徒刑3年8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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