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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拟规定“牛郎店”也适用高税率

2013-11-26 10: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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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修正草案。餐饮店有陪侍都课25%营业税,不分男女或第三性公关。

现行法规定,一般餐厅的营业税率5%,有女陪侍的特种饮食业营业税额25%。提案人、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卢秀燕表示,为符合平等原则,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要求,应修正性别歧视字眼。且餐厅陪侍不只女性,还有男性、第三性,“修法”将“女陪侍”改为“陪侍”,也可避免课税违背平等原则。

初审条文规定,酒家及有陪侍服务的茶室、咖啡厅、酒吧等营业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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