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半“性起” 偷车偷钱买春被逮捕
2013-11-25 16: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1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日前在夜里,突然“性”致高涨,让他迟迟无法入眠,他先是外出犯案偷车,接着又去偷钱,得手后再拿着到手的赃款,跑去买春“松一下”,警方循线将他逮捕,男子也坦承犯行。 该名家住新北市的32岁林姓男子,先前曾因案入狱,今年8月才出狱。但他至今找工作仍四处碰壁,加上也无女友,23日夜里准备入睡时,突然一时“性”起,想要花钱买春找人解决,却因身无分文,竟然先骑车跑到中和偷另辆机车,再骑着赃车到永和偷取财物,共得手4500元新台币,便跑到台北市万华区嫖妓。 遭窃的陈姓车主事后发现车子不见,赶紧向警方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录影器,发现窃贼就是林姓男子,而他因窃盗罪被当地辖区员警列为管制人口。林男被逮后坦承犯行,声称偷车去万华是要找友人借钱,但私下坦承自己有去“松一下”。 |
相关阅读:
- [ 11-20]男子买春被抓向友人求救 妻子现身吓得立刻跪下
- [ 10-22]被疑是买春情治首长 台“海巡署长”:有做就下台
- [ 10-18]台湾学生因无聊买春被查 一脸稚嫩吓得说不出话
- [ 06-10]台2嫩男找年过半百女性寻欢 被抓时才知“那么老”
- [ 03-06]裁判买春 叫声扰邻被检举
- [ 12-13]男子刚满18岁 上宾馆偷刷母亲信用卡体验买春
- [ 11-18]应召网站搞老鼠会 买春客集点换取免费性服务
- [ 06-26]网友假冒陈致中博客 分享买春经验为“选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