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26岁辣妈参加婚友社 被老板诓骗“试车”

2013-11-20 16: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现在愈来愈多的单身男女,常会因工作忙碌,连谈恋爱的时间也没有,不少人因而求助婚友社介绍对象。但现在传出有不肖业者,竟然将婚友社当“应召站”来经营,媒合男女双方进行性交易,甚至还多用性暗示字眼,包括“可以立刻上”、“可一夜情”等。检警查出新北市有一名卓姓男子就利用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经营,19日检方将他依妨害风化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42岁的卓姓男子,9年前曾和母亲在台北市经营一间“浩二婚友社”,因服务周到颇受这些单身男女会员的好评。但自3年前开始,网络相亲逐渐盛行,婚友社的生意大受影响而滑落,最后入不敷出还欠下百万新台币(下同)卡债,他竟然动歪脑筋,将婚友社转变成应召站模式经营,媒合男女进行性交易,自己再从中抽成。

检警将他移送法办,卓男辩称自己仅提供电话和名单给男客抄录,并无媒合动作。根据《自由时报》报道,男客若有需求,卓男会以1支电话100元的价码卖给男客,若要仲介性交易女子,每人要价5百至1千;若完成性交易之后,再给女子5百至1千5不等的“服务费”。

日前有一名26岁的单亲辣妈,因为参加卓男的婚友社想寻找第二春,结果却遭卓男觊觎美色,诓称可介绍大老板媒合,却趁机骗她让自己先“试车”,该案检警另案侦办;至于婚友社负责人挂的是卓男母亲的名字,但检察官认为她并未实际参与媒合,以事证不足将她不起诉处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