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彰化县警察局某分驻所男性副主管,利用聚餐时同单位女警喝醉,将女警载到汽车旅馆内趁机性侵,造成女警怀孕并堕胎。副所长虽辩称,与女警是合意性交;但女警提出男警所写“趁着你酒醉占有你,是我卑鄙”信件,台中高分院判副所长4年徒刑。 这名副所长与女警是同单位同事,前年12月间,副所长开车载女警参加餐叙并饮酒,女警喝醉后,副所长将女警载到汽车旅馆内,趁女警沉睡不醒,对她性交得逞。女警惊醒后将他推开,躲到浴厕内,隔日清晨才搭乘副所长的车离开旅馆。 1个多月后,女警发现自己怀孕,自行前往妇产科进行人工流产,事后女警原欲隐瞒此事,但副所长却一再纠缠,甚至刁难她,女警去年5月间决定提告。但副所长否认趁机对女警性交,辩称女警没有酒醉,当时意识清醒,是女警自愿与他性交,之前还以言语挑逗他。 但女警向法官表示,那段时间她喜欢的是同性,还有1名交往对象,不可能接受男性。女警并提出副所长事后写给她的信,信中有“…趁你酒醉占有你,是我卑鄙,我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酒醒之后对我的怨恨…”,证明男警曾自承趁她酒醉时对她性交。 地方法院审酌,副所长的罪证明确,不知尊重她人的性自主权,利用女警沉睡时乘机对她性交,身为警察,本应知法守法,竟对女同事性侵害,且犯后未能与女警和解并获得原谅,判处4年徒刑。台中高分院认为地院的量刑妥适,驳回男警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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