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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正器官移植规定惹争议 当局将重审

2013-11-14 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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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议今天原本排定讨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草案,但因受刑人器官捐赠引发讨论,“行政院长”江宜桦裁示重新审查再送“行政院”会议。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上午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草案涉及受刑人捐赠器官规定,因近来国际间关注受刑人器官捐赠议题,“卫生福利部”主动提出是否要删除草案中增列“受刑人捐赠器官必须尊重受刑人自主意愿”部分。

郑丽文说,有部门首长认为条文本身目的在保障并尊重受刑人,究竟删除或保留才是保护受刑人?江宜桦最后裁示重新审查再送行“行政院”会议。

此外,原本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草案研拟放宽现行肾脏移植规定,由仅限本人配偶与5等亲以内,放宽为等待肾脏移植者之间,可开放与对方的亲人相互配对,并施行移植手术。

草案增列,肾脏移植者未能于规定范围内觅得合适的捐赠者时,“得于2组以上待移植者之配偶及该款所定血亲之亲等范围内,进行组间的器官互相配对、交换及捐赠,并施行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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