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团提案“修法”拔除“检察总长”任期保障
2013-11-12 10: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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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案,炮轰北检“起诉是错的”;民进党昨决定修改“法院组织法”,让“检察总长”回归特任官,并取消任期保障制;国民党团说,制度改革不能因人设事,但有需要检讨的部分可研究。 民进党团提案,将“检察总长”回归特任官,改由“法务部长”任命,并删除现行“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立院”同意且任期四年,以及“检察总长”除年度预算及法律案外无须到“立法院”备询等规定。 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德福表示,制度改革不能因人设事,但有需要检讨部分,如“检察总长”保障任期、特侦组定位,相关“修法”可研究。“立委”吕学樟说,特侦组的存废要看当初设立的目的与功能,他认为确实有发挥功能,但人选有问题。 国民党团昨天举行干部会议,据转述,吕学樟痛骂“法务部长”罗莹雪是政府的自走炮,也轰黄世铭的观念错误,特侦组只是独立办案,不是独立机关,要黄应“早点走人”。 与会的“行政院”秘书长陈威仁也附和说,特侦组只是特别任务的编组;但陈威仁替罗莹雪缓颊说,罗刚来不了解状况。 关于“立委”提案“修法”将“检察总长”改由“法务部长”任命,“最高检察署”检察官兼书记官长洪泰文表示,尊重“立法院”的“立法”、“修法”权;“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亦表示尊重“立委”,而本案尚未进入“立院委员会”或大会讨论,无法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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