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提案:同性跨性可婚 若通过将开亚洲之先
2013-11-11 10: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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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相隔七年,“同性婚姻修法”卷土重来。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尤美女、萧美琴等提出“民法亲属编、继承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替同性、双性、跨性等不同性倾向者解开“禁婚”的制度枷锁,若三读通过,台湾将是亚洲第一个承认“多元性别婚姻权”的地区。 2006年,萧美琴等“立委”也曾提案制定“同性婚姻法”,但遭国民党“立委”封杀。七年后,22名绿营“立委”连署提案,上月底已一读付委待审,却引发宗教界、演艺圈正反激辩。 不过,相较民间团体伴侣盟所提“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三主张,“立院”付委版本只处理包含同性婚姻的“婚姻平权”案,至于伴侣、家属制度仍属讨论阶段,尚未有“立委”连署提案,郑丽君已拟11月19日先办公听会。 这次“修法”有两大重点,赋予同性、双性、跨性等多元性别者的“婚姻权”及“收养权”。 台湾现行“民法”规定婚姻须“一男一女”,郑丽君等主张修改“民法亲属”、“继承编”用语,把“男女”改为“双方”、“夫妻”改为“配偶”、“父母”改成“双亲”,让不同性取向者都有婚姻权,婚后除享配偶财产等权利,也要尽忠贞义务,适用通奸罪。 有团体指“修法”是鼓励外遇、多P、乱伦合法化,郑丽君反驳,这次“修法”仅涉及多元性别者婚姻权,且结婚只限双方、不能重复登记,不可能包含第三者,盼各界依事实理性对话,而非“乱紮稻草人”徒增对立或污名化。 “修法”也拿掉收养子女限制,让同性、双性、跨性恋配偶可收养子女,但同样须经法院个案审查。 郑丽君说,重点不在照顾者的性倾向或单亲、双亲家庭结构,而是能否重视孩子福祉并提供社会支持;美国心理学会研究也指出,同性及异性恋家庭的孩子在性别认同没有不同,也无证据显示性别认同受同性伴侣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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