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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搭讪中学少女欲性侵 猥亵凌辱长达5小时

www.fjsen.com 2013-11-05 16:0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日前在路上,向一名年仅12岁的中学少女搭讪,佯称可送她返家,不料却乘机带到偏僻处欲性侵。但当时男子因为下体“入珠”10颗,多次尝试无法插入,最后逼少女口交,还对少女抚摸和舔遍全身。事后少女报警提告,验出男子DNA,他竟辩称是口水沾到少女下体,法院4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刑9年半。

检警调查表示,该名涉嫌猥亵、性侵少女的46岁曾姓男子,过去曾有过毒品、妨害自由等多项前科,去年3月才假释出狱。但曾男在去年11月时,开车行经苗栗市区时,见到年仅12岁、就读中学的被害少女,乘机向她搭讪并称说可顺道载她回家。女学生不疑有他上了曾男的车,2人沿途在车上聊天。

女学生事后惊觉,曾男行驶的路线不对,立刻要求停车,但遭到曾男拒绝,还一路将她载往荒郊的产业道路。根据《苹果日报》报道,曾男趁机欲对少女性侵,但因对方发育未完全,加上自己下体入珠10颗,多次尝试无法成功,最后只好要少女帮他口交,他则趁机猥亵和舔遍少女全身,整个凌辱过程长达5小时。

曾男事后还带少女到汽车旅馆,要她将全身洗干净避免留下证据,之后才放她回家。少女家人赶紧追问报警处理,并带她前往医院验伤。警方获报逮捕曾男,他辩称是少女自愿被抚摸和亲吻,否认对她性侵。但少女下体验出曾男DNA,他辩称是口水沾到,但检警不相信还怒斥他“变态”,台中高分院4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曾男9年6个月徒刑。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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