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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研拟“修法” 结婚登记将更方便

www.fjsen.com 2013-10-25 15: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资料照

东南网10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民法”修正后,结婚的新人必须前往户政事务所登记后才生效,并且还限定必须要到新人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引发不便民的争议,“内政部长”李鸿源今(25)表示,正在检讨是否要从“户籍法修法”,“内政部”会主动并尽快做,希望能让结婚登记更便民。

自“民法”修正后,从2008年5月23日起,结婚的效力从原先的“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证人”改为“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籍机关为结婚之登记”,且规定必须要亲自前往其中一方户籍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才算生效,有民众因而认为这样的规定相当不便民。

“内政部长”李鸿源25日前往“立法院院会”备询前,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内政部”之前就注意到这问题,正在检讨是否要“修法”,“内政部”会主动做,也希望能尽快完成。

  •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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