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特工索赔抚恤金 台法院称无法证明身份驳回提告

www.fjsen.com 2013-10-12 1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旅日华人唐亦农1987年协助国民党搜集情报,并负责金钱接济17名特工,国民党向他承诺,如果失事会“从优抚恤”。两年后这群特工纷纷被逮捕,出狱后向国民党请求抚恤金,国民党未给,唐亦农跨海提告,台湾高等法院判定其败诉,国民党则不用赔偿抚恤金。

国民党指出,相关规定在1995年才通过,这17名特工在此之前就已失事,因此不适用从优抚恤;另外,表示唐亦农等人应向防务部门军情局请求赔偿。

台北地院2011年判定国民党必须赔偿总额8292万元新台币,经过上诉,高等法院认为,17名特工授权唐亦农诉讼的文书,未通过相关条例验证程序,真实度可议,改判国民党免赔。高院更一审表示,授权书中的17人无法证明其真实身份,并且国民党没有委任唐男代为接济,判决维持国民党胜诉,全案仍可上诉。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