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现残暴虐狗事件 将小狗砍头剁尾再送还母狗

www.fjsen.com 2013-10-12 10:3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虎尾镇市区中心传出小狗被砍头、剁尾的残暴事件,一袋可怕的狗尸照片被贴上网,网友骂翻天“太恶质了、下地狱……”爱狗人士已把其他未遭毒手的小狗带走,留下母狗在现场空屋,因小狗全都不见了,母狗凶性大发狂吠不停,警方昨天得知后主动介入调查缉凶。

昨天上午网络脸书出现一张怵目惊心的狗尸照片,一只被砍头、剁尾的小狗装在塑胶袋内。记者依网友陈述,赶到现场位在虎尾市区中心的这栋铁皮空屋,只见一只挂有颈圈的黑母狗。

吴姓爱狗妇人昨天说,母狗约一个月前,跑到空屋内产下六只小狗,她常会带食物来喂养,前天下午要来喂食时,发现母狗趴在地面,望着一只动也不动的小狗,走近一看,吓然发现小狗的头和尾部都不见了“天呀!头、尾被剁,怎么这样残忍。”

虎尾派出所昨天下午获知后,马上派员前往了解,警方将调阅路口监视器并追查杀狗凶手。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