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新规出台旅行社涨价 挤压收入空间导游跳槽
www.fjsen.com 2013-10-01 07: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0月1日电 (生活频道 黄艳艳) 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进店购物”、“一价全包”等饱受诟病的行业乱象。此令一出,各旅行社出游团费出现大幅上涨,涨幅在30%左右,部分旅游线路的上涨甚至高达50%。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规无形中减少了导游的收入,很多导游会因此选择换行业。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新法规整顿“零负团费”、“进店购物”等饱受诟病的行业乱象,保护游客的利益,使得出游费用更加透明。 今年“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假期,旅游法的实施能否有效遏制各种出游乱象,新法对旅游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生存、发展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网民对于此番改革涨价又持有怎样的态度?对此,中新网生活频道做了相关调查。 旅行社涨价网友吐槽 导游纷纷转行 《旅游法》出台后,无论是国内还是出境旅游团费都出现了大幅度上涨,涨幅在30%左右,部分线路的上涨甚至高达50%。网络上,民众对于改革调价最终都变为涨价的结果大加吐槽。 网友转发微博调侃说:“今年十一黄金周,月收入3万可考虑低端欧洲游,月收入1万到2万请选择东南亚游,月收入低于1万请选择国内游,月收入低于5千请选择省内游,月收入3千请选择郊游,低于2千请选择转基因大豆油,低于1千元的请选择地沟油,低于五百的选择梦游。” 网民 @深圳姚瑶135评论说:“哎,那我只能多吃食用油了,你们有空你可以到郊区游一下。” 对于民众的质疑,北京一旅行社张姓导游回应中新网生活频道说,《旅游法》出台后报团人数肯定会相应减少,这么多年在顾客心里形成了心理定位,再让大家接受翻倍的价格,估计得需要一段时间。 据张导游讲,旅游法颁布后,之前的好多购物店都要转换了。对于旅行社来说,将“暗收费”转为“明收费”,市场价格其实相差不大,新法对于旅行社和客户之间的合作来说,其实更有保障。但这无形中就减少了导游的收入,很多导游因此选择换行业。对客人来讲,这其实是一种间接损失。 湘潭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教授林龙飞也表示,不提价,旅行社肯定是要亏本的,以往旅行团导游基本靠提成养活,现在不但多出“人工费”,旅行社与许多消费场所合作收益也将“断粮”,因此机票、住宿、三餐费用都转嫁在消费者身上。但这并不是产品涨价,而是旅游市场价格的理性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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