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特侦组违法监听案 立法机构不排除邀特侦报告

www.fjsen.com 2013-09-30 08: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召集委员”吕学樟今天(29日)说,不排除变更议程,邀特侦组项目报告违法监听与监听立法机构案。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下午受访表示,特别侦查组监听立法机构案,确实违法、“违宪”。他说,如果有必要,不排除变更10月2日“司法委员会”原排定“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等部门业务报告议程,改为邀“法务部”、特侦组项目报告违法监听及监听立法机构案。

“法务部代理部长”陈明堂稍早表示,“法务部”将成立监听事件调查小组,调查特侦组监听引来的各界质疑、还原真相。

吕学樟表示,“法务部”启动调查,查明真相,给社会交代,合情合理。

不过,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说,行政调查无法厘清真相,“检察总长”黄世铭应自即日起解职,且黄世铭及本案相关特侦组承办人员应被移送台北检方侦办、查扣并保全相关证物。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