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否认诉讼将停 委任律师专心抗告案
www.fjsen.com 2013-09-28 10: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8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王金平涉入司法关说引发的党籍争议假处分抗告案26日开庭时,“高院”审判长劝双方和解,有媒体报道指国民党对抗告裁定趋于悲观,考虑提起行政诉讼。国民党昨晚表示,报道内容纯属揣测,委任律师团会专心于抗告案,将视抗告结果再研议后续作为。 国民党表示,媒体指党内考虑提行政诉讼的报道内容纯属揣测;事实上,有关司法诉讼程序与策略问题,都交由委任律师团负责研议;而且马英九已再三强调现阶段以“诉讼照打、政务照推”为原则,诉讼已经进行了,无法马上就停! 国民党对“高院”抗告案的态度,党内出现悲观与审慎二种不同的看法,悲观派认为,“高院”劝双方和解,却避开“立委”职权争议,让人对“高院”未来判决结果不敢乐观。审慎派指出,“高院”认为政治的事用政治的方法解决,显然合议庭十分清楚这是政党政治的范围,法院不宜介入。 国民党党内人士指出,有关司法诉讼策略,从头到尾都是以研判王金平可能提出的诉讼作为因应前提;也就是说,评估王阵营原先提出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后来王阵营在台北地方法院提民事诉讼及假处分案得分,为避免未来的行政诉讼可能作出不利的判决影响民事诉讼,因此撤销行政诉讼的告诉。 国民党党中央原先确实考虑到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两个法律程序的管道,后来确定王阵营主打民事诉讼管道后,即专注和王阵营打民事假处分案,虽然现在民事抗告看似对王有利,但不论是台北地院裁准的假处分案或是“高院”的抗告案,其实都只是司法程序的一环而已,最重要的关键还是王阵营提出的民事诉讼官司。 国民党党内人士说明,司法诉讼实务仍以委任律师团经验较为丰富,研判也较为精准,党政高层自然会较倚重委任律师团的看法,除非“高院”刻意忽略1993年“大法官会议作出释字第331号解释”,主要在指民意代表依其所属政党得票比例分配名额当选者,如丧失其所由选出之政党党员资格时,即失去当选之基础,自应丧失中央民代之资格,裁定结果不利于国民党,否则没必要此时考虑提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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