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一男子砸千万买古董 展出才知全是赝品

www.fjsen.com 2013-09-18 09: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湾土地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高建文,两年前向经营文物馆的王川购买一批古董放在自己经营的“河东堂狮子博物馆”,却被游客发现是赝品;台北地检署认为王川提供的价格图没注明是复制品,卖得还比复制品贵很多,以诈欺取财罪嫌起诉。

高建文指控,他2011年1月遇到王川时,对方谎称其经营的两间文物馆展示物品是战国、六朝、汉代等朝代古董,有玛瑙、水晶、玉等不同材质的石狮、辟邪兽。他花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买了63件价格2万到128万元的文物,带回“河东堂狮子博物馆”展示,却陆续有游客反映是赝品;他起初不信,找了懂古物的人鉴定才发现不是真品。

王川辩称,他卖给高建文的物件是仿制各朝样式的工艺品,本来就不是古物;高则说,如果不是古董,怎可能跟王购买。

高建文另提出媒体报道王川经营数间文物馆的新闻,提到王经营的文物馆“馆馆皆真品,件件有来历,收藏之丰富与完整,仅次于故宫。”

检方调查,高向王购买的古董物件价格图都载明某朝代“制”,没特别注记是仿制品;台北市古董文物协会也认为“制”是指制作而非仿制,复制品会在宣传单上叙明并说明何人、何处收藏,赝品则不会有任何说明,且王出售的价格比复制品高很多,高购买的物品是现代机器刻制,不是古物。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