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当局涉外丑闻巴纽案 台当局与涉外掮客部分和解
www.fjsen.com 2013-09-09 07: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2011年马当局在美国控告涉外掮客金纪玖,欲索回金在扁当局时期,侵吞台湾与巴纽“建交”款2980万美元;据洛杉矶高等法院资料显示,台当局上月26日向法院递交和解通知书,双方或将达成“有条件”和解,最快年底撤销告诉。 巴纽案是扁当局第二任后期一项涉外丑闻,当时扁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听信“副秘书长”柯承亨引介的掮客金纪玖、吴思材说法,以为通过金吴牵线,就能与巴布亚纽几内亚“建交”;因此交办当时“外交部长”黄志芳,提供巴纽3000万美元援助款,其中20万美元为给金、吴的活动费;后来“建交”不成,援助款但却遭金、吴侵吞,才引爆这起丑闻。 代表台当局提出诉讼的律师林英郎7日不愿透露任何相关讯息,仅表示案子若谈到和解,均涉及保密条款,不能公开。 根据洛城高等法院公开文件,该和解通知书主要内容是双方达成有条件和解,相关条款若都达成,该案便将撤销。 台湾为何与外交掮客谈和解,资深律师认为,原因可能是双方都考量诉讼时间、费用与案子输赢之后的情况等,也有认为,与其诉讼耗时耗力,“有条件和解”或许意味“台湾政府可多拿到一些实质金额”。 金纪玖是美国公民,因此台湾政府2011年8月先要求洛城高等法院承认新加坡先前一项裁定,判定金纪玖须赔偿台当局2980万美元,该案次年四月胜诉,高等法院承认新加坡的判决。 美国政府与司法部门因此调查金纪玖名下所有财产,及其是否介入国际洗钱。 2011年11月,台当局再次状告金纪玖与其妻子刘淑慎,以及儿女和儿媳,指控金纪玖在加州购买两笔土地再过户给这些亲人,企图脱产规避新加坡的判决,要求法院撤销财产转移。日前台湾政府递交和解通知书,即为此案。 法院文件上所说“有条件的和解”,是否意味着金家人需“吐”出部分财产?林英郎表示“无可奉告”。 至于金纪玖是否能回台受审,资深律师指出,台美并无引渡条例,有美国公民身份的金纪玖回台受审“可能性非常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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