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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眼就上床?揭秘台湾夜店那些事儿

www.fjsen.com 2013-09-04 09:05  林靖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捡尸”行为常在台湾夜店发生(资料图)

东南网9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林靖东)“淫魔富少”李宗瑞所涉性侵30名女性一案,昨日一审被判18年半。一审判决再次把人们的眼光拉回到李宗瑞案,以及台湾的“夜店文化”。“看对眼就上床,这就是台湾的夜店文化。”李宗瑞曾在庭审中如此自辩。立刻,有人在脸书上反驳:“这是他自认为的夜店文化吧。”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台湾夜店文化?

夜生活催生夜店

早些年,台湾的夜生活集中在酒吧、钢琴酒吧等一些较“高尚”的场所,时尚人士在那里打桌球、射飞镖,过着不同于常人的“高尚”生活,但由于这些场所的消费也很“高尚”,囊中羞涩的年轻人不得其门而入。

1980年代开始,台湾流行起了迪斯科舞厅文化,音乐渐渐成为夜店的灵魂。那时,“去夜店嗨”是台湾年轻人流行的口头语,反之,“没有去过夜店”就成了“老土”者的标签。

接着,迪斯科也走向没落,夜店经营者改以“放松的氛围”为经营信条,让那些白天在办公室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的年轻白领一族,到夜店来找到放松的时光。所以,微醺的酒品、时尚的空间设计、醉人的音乐,成了夜店文化的灵魂所在。

顺应年轻族群的需求,夜店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在台湾街头滋生,一些歌手经常到夜店开歌友会,艺人上节目时也热衷谈自己在夜店的经历,以证明自己“领导时尚潮流”。

从此以后,“夜店女王”成了姑娘们喜欢的头衔,著名艺人大小S和她们的姐妹淘,就常在夜店聚会、饮酒,许多酒后的花边新闻,充实了媒体的版面,也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乐在其中。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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