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苏建和案平反一周年 辩护律师团谈辩护经验
www.fjsen.com 2013-09-02 19:08 黄少华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为了证明自身清白,苏建和等三人甚至婉拒了“特赦”。 2000年,台湾高等法院裁定苏案三人开始再审;2003年1月三人首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结束被关11年余。2007年5月,旅美著名鉴识专家李昌钰受托,进行现场重建及血迹喷溅鉴识,并2000年8月以专家证人身份作证,指该案王文孝一人做案可能性极大,不可能极4人做案。 2012年8月31日,苏建和等三人第三度宣判无罪,依“刑事妥速审判法”,检方不得再上诉,苏案无罪定谳。 从案件一审至再更三审,21年中苏建和等三人多次面临死刑、控辩分别上诉、发回重审、无罪的境遇,社会观感也从愤怒转为对三人的普遍同情。辩护律师称“苏建和案”已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的敏感名词。 今年8月31日,苏案七位辩护律师苏友辰、许文彬、古嘉谆、顾立雄、罗秉成、尤伯祥、叶建廷应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之邀在台北畅谈该案辩护经验。 苏友辰说,真相不能扭曲,是非不能妥协,正义不能打折。苏案这样一件毫无可信证据的司法刑事案件,20多年中竟然像“鬼打墙”反复审辩,司法改革是条漫漫长路。 许文彬律师说,苏建和三人20多年来的遭遇,可谓“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冤错案误人一生。司法检讨关键是要唤起执法者权力的谦卑,和悲天悯人之心。 他提到,苏案在大陆影响也很大,媒体予以大幅报道,中共十八大时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记者会上谈到纠正冤假错案时也提到了该案。 七位律师都提到,冤错案不仅要纠正,教训更要被记取。苏案本来是简单的冤错案,但由于办案人员滥权渎职,司法官傲慢,甚至出现40多位法官不顾体制串联背书,作出所谓“研讨结论”,致使案件平反延宕了20多年。因此,司法改革不仅要指向组织、制度,更重要的是执法者的心灵再造。而律师从事刑案辩护,特别是对冤案的辩护,往往是“政治不正确”的工作,因为社会通常同情被害人,律师要扭转社会既定情绪与偏见很难。 也有律师说,苏案也有后遗症,现在在台湾,冤案平反的难度似乎加大了,法官似乎不愿重启再审,尽管一些案件疑点重重,上诉仍被驳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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