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少女卖淫还赌债 自认“不偷不抢”把妈气哭

www.fjsen.com 2013-08-23 08:5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6岁少女“花花”因身体不适由母亲陪看妇科,母亲才发现女儿为买名牌包、穿漂亮衣服,到应召站接客染病报案;听到女儿作笔录时说“我是靠自己劳力赚钱,又不偷不抢”,价值观严重扭曲,更难过落泪。

少女的母亲现在时时陪在女儿身边,注意女儿行踪,并加强亲子沟通,扭转女儿的价值观。

高市刑警大队侦八队调查,这个应召站是由17岁至19岁的三名男女组成,通过网络聊天室声称可介绍工作,“工作简单轻松、环境佳、没有年龄限制”,诱骗少女成为应召女郎。

警方调查,应召站负责人丁姓男子最恶质,哄骗未成年少女想成为旗下红牌,必须懂得性爱技巧,由他亲自教导技巧先行“试车”,少女再开始接客。

丁等人趁少女等候客人时,设局邀赌,却暗中诈赌,“花花”因此欠了约15万元(新台币,下同),另两名少女也欠了好几万元。少女每次以2000元到1万元价码从事性交易,每天平均接客十次,扣掉赌债,每次只能拿到几百元。

警方说,“花花”因一天接客好几次,导致下体疼痛,母亲带她到医院看妇科检查,才发现女儿竟在应召站接客,应召站不仅找未成年少女下海,甚至将皮肉钱剥削一空报案。

警方说,花花”、“小糖”与“小琪”三名少女都16岁,中学毕业后未就学;三个人身材火辣,手拿名牌包包、高阶智慧型手机。

作笔录时,三名少女说“这不偷不抢,是付出劳力赚钱。”警方听了直摇头。3名少女已接受安置、辅导,偏差价值观也逐渐导正。丁等人坦承犯案,警讯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移送。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