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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将启动 前20年资料皆可查

www.fjsen.com 2013-08-13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陆军士兵洪仲丘枉死案,引发外界重视军中问题。为回应社会各界诉求,台湾“行政院”日前宣布成立“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接受民众对军中历年冤案提出申诉,并主动过滤过去军事审判案件中有疑义之案件,设立之日前20年资料,皆可查。

为加速委员会成立,台“行政院”经过密集征询及会商,“行政院长”江宜桦13日核定委员会设置要点及委员会名单,其中委员会超过2/3成员为民间代表,女性委员则占1/3。

“行政院”表示,“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成员共计15人,由社会公正人士及人权团体代表4人、台湾律师公会推荐之律师3人、学者专家4人,及当局机关代表4人组成。召集人由“政务委员”罗莹雪担任,副召集人由“法务部政务次长”吴陈镮担任。

其它成员包括,防务部门常务副负责人廖荣鑫中将、“行政院”法规会主任委员陈德新;专家学者部分则有师范大学社工所教授王永慈、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王皇玉、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陈荣传、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杨云骅。

社会公正人士则有资深法医石台平、妇权发展基金会董事李兆环、法律扶助基金会董事长林春荣,以及军中人权促进会会长陈碧娥女士(黄妈妈);另外律师公会推荐之代表为林志忠律师、许兆庆律师及陈彦希律师。

“行政院”表示,“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主动清查过滤防务部门曾受理上访之军事冤案,以及处理向委员会提出申诉之军事冤案。其所处理之军事冤案,指设立之日前20年内,现役军人于服役期间死亡或失踪,其配偶、直系血亲或二亲等旁系血亲对于相关侦办、调查结果不服之事件。

有关受理事件之审理流程,“行政院”表示,经审查后认为有再行侦查之必要者,将函请该管检察机关办理;有得提起非常上诉事由者,函则请“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办理;有得声请再审之事由者,得函请法律扶助机构协助向该管法院声请再审;认申诉不成立或超过时限者,应叙明理由函复申诉人。

“行政院”已于院内觅得委员会办公地点,并将设置民众申诉窗口,预计将于近日办公厅舍修缮完成后正式挂牌运行。同时,为便利申诉,委员会也将设置专线电话、信箱、网站等受理民众申诉案件。

  • 责任编辑:刘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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