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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护岸工程直接抄型录 "监察院"纠正"水利署"

www.fjsen.com 2013-08-08 16: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监察院”发布新闻稿指出,“经济部”“水利署”所属河川局办理溪流堤防护岸工程,将特定厂商提供的型录资料,直接抄录在采购文件内,涉嫌图利特定厂商,“监察院”通过纠正。

“监察院”表示,“经济部”“水利署”所属河川局,自办或委办辖管溪流堤防护岸灾修工程规划设计,无视当局“采购法”规定,将“钢栅石笼”厂商提供的专利图说规范及单价等资料,抄录于工程采购招标文件内,损害当局采购公平形象。

“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通过“监察委员”洪德旋、刘玉山提案,纠正“经济部”“水利署”。

纠正案文指出,“经济部”“水利署”所属第七、第六及第四河川局,将特定厂商提供的型录资料,直接抄录于采购文件内,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涉嫌图利特定厂商,有重大违失。

  • 责任编辑:黄晓夏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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