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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女变性人婚姻被承认有效

www.fjsen.com 2013-08-08 10:06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吴伊婷、吴芷仪获知好消息后,热情相吻。(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8月8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本来同为生理男性的吴伊婷、吴芷仪,因为在变性为女性后被台湾“内政部”撤销婚姻关系,台湾“内政部”在受到抗议与新闻报道披露后决定于7日开会讨论,3个半小时后,同意认定婚姻有效,保住两人婚姻关系。

原来都是生理男性的吴伊婷、吴芷仪在接受性别重置手术后,在台北市万华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当时吴伊婷已于户政单位完成变更,性别为女性,两人结婚当下的身份证性别是一男一女;另一名身份证性别还是男性的当事人吴芷仪,也在登记结婚后也提出申请变更为女性,却被户政单位认为婚姻效力有疑义而提请解释。

后经反复讨论有关部门认为,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的法律性别是一男一女,当事人在事后申请变更性别为女性,也不影响婚姻的存续,因此最终决议婚姻仍然有效。(中国台湾网高旭)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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