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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事审判制度火速修订 枉死士兵案马上适用

www.fjsen.com 2013-08-07 08:1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昨天火速三读通过“军审法”修正案,陆军下士洪仲丘案则在马英九公布法令后,马上移交普通法院审理。

军人犯罪 将由司法机关审理

未来军人犯罪将全由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审理,只有战时犯“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之罪,才依“军审法”追诉、审判;因考量实务作业,实施将分两阶段。

朝野党团昨两个多小时即达成共识,三读条文明定,现役军人犯凌虐部属、不当处罚、阻挠申诉、外患、渎职、公共危险、伪造文书、杀人、伤害、性侵、在军事处所窃盗等罪,全部移出军事审判范围,改由一般法院审理。

至于军人犯其他“陆海空军刑法”之罪,包括颠覆当局、暴动、泄密、敌前抗命、废弛职务、劫机、酒驾、吸毒、在营区赌博、制造或贩售武器等罪,也将回归一般司法审判,但是从修订公布后五个月后施行。

此外,三读条文规定,当犯罪事实一部分应依“刑诉法”追诉、审判时,全部都由“刑诉法”处理。

三读条文明定,军审法院中侦查、审判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交由一般检察官、法院审理,但军事审判制度修正前已侦审案件效力不受影响;军审已确定案件,不得向该管法院上诉或抗告,但若有再审或非常上诉事由者,得依刑诉法声请再审或非常上诉;刑事裁判尚未执行或执行中者,移送该管检察官指挥执行。

第一阶段 让洪仲丘案马上适用

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表示,军审制度修正一次到位、实施分两阶段;第一阶段让洪仲丘案马上适用,“对洪家有交代”,第二阶段把其余案子全部移到一般司法侦办,“给全民交代”;党团坚持成立专业法庭,负责军法案件审判。

民进党团书记长吴秉叡说,洪仲丘案立即适用,但其余军事法院、“检察署”的案件要移往一般司法机关,为了让司法院与“法务部”有准备时间,所以订定五个月的缓冲期。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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