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军审法”修法方向已确定 凌虐是否入法待议

www.fjsen.com 2013-08-06 08: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右)昨天上午拜会“立法院”朝野各党团,呼吁临时会通过“军审法”修法。

东南网8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政务委员”罗莹雪昨挑灯夜战赶出政院“修法态度”,并向“院长”江宜桦报告;据指出,“政院”已确定在部分条文定“日出时程”的修法方向;至于凌虐的定义是否入法,仍待今天协商确定。

“江揆”日前指示罗莹雪全权负责军方惩罚制度改革平台、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成立,以及“军事审判法”相关修法事宜,并由另一“政委”林政则协助。

林政则说,会中也已对“陆海空军刑法”中的“凌虐部属”做出明确定义,所谓凌虐,是指非因军事训练、勤务必要,使人受凌辱、虐待等非人道待遇的行为。

朝野达成修改“军事审判法”共识,今天并可望在“立法院”完成三读;考量一般法院负荷案量,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说,国民党团主张“修法一次到位、实施则分两阶段”,先将洪仲丘案与类似案件在修法后马上挪出军审,以解决社会对军审及军中人权疑虑,并订定“日出条款”,把其他非军中人权案子在六个月以内移出。

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表示,今天可能将“渔业法”列为第一案,让朝野有时间协商“军审法”。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朝野协商都同意修法以民进党团版的精神为主,大方向就是“承平时期军审全面回归司法”,而目前就算是承平时期,因此“可说军事审判将走入历史了!”

柯建铭说,“军审法”相关修法细节还待今天协商讨论,若“军审法”修法内容够完备,“国安法”、“刑事诉讼法”也可考虑不修。

洪慈庸访“立院”:

修法别绑核四“公投”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昨天赴“立法院”拜会朝野党团,盼速修“军审法”;她表示,洪案很多都已串供、灭证了,修法若不赶快通过,后续推动就很困难,“这是全民的希望,不希望再有破碎家庭产生。”

洪慈庸说,修法若能在临时会通过,“弟弟可能会更开心”;但军事审判制度修法应是独立事件,若与核四“公民投票”案绑在一起,“弟弟应该不是那么高兴”。

  • 责任编辑:黄晓夏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