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榴莲夹毒品闯关 台湾女毒犯逃亡12年后遣返归案

www.fjsen.com 2013-08-03 0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林姓女子涉嫌从泰国以进口榴莲名义夹带海洛因砖120块,企图闯关遭查后,潜逃海外,今天从中国大陆遣返回台湾地区归案。

台当局“调查局”指出,林姓女子是一家贸易公司负责人,她于2001年12月间,与李姓丈夫共谋从泰国购买海洛因砖120块(总重43.2公斤),大盘价约1.3亿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将海洛因夹藏在包装榴莲的纸箱内,企图蒙混闯关。

台“调查局”说,当时“调查局”航业调查处高雄站会同高雄关税局人员开箱查获,林女及李男后来遭高雄检方侦办起诉,但李男已于2001年9月11日搭乘华航班机前往泰国安排购毒及运毒而未返台;林女则在案发后以偷渡方式出境,并与李男会合后,在中国大陆与泰国两地藏匿;高雄地方法院在2003年3月25日分别对两人发布通缉。

台“调查局”官员指出,“调查局”曾在2008年间与大陆国家禁毒委员会人员研究合作追缉遣返作为,但当时双方合作机制尚未建构,直到2009年4月26日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调查局”即依此协议机制,提供林女夫妇在大陆具体动态行止数据,函请大陆公安部协缉林女归案。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日前缉获林女,台“调查局”会同“刑事警察局”干员今天办理遣返通缉犯交接作业后,在中午搭乘长荣班机押解林女返台,并移送高雄地院归案。

台“调查局”说,李男已经改名,现仍匿居大陆,将持续协调大陆公安积极追缉。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