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称近年渔船失联案件几乎清一色雇用印尼渔工
www.fjsen.com 2013-07-28 1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籍远洋作业渔船近年发生的失联案件,都有一共同点,即船上雇用的外籍船员,几乎清一色是印度尼西亚渔工,同一国籍让渔工容易沆瀣一气;而远洋渔船对不肖渔工堪称是海上的“移动宝山”,“特宏兴368号”造价4000万元(新台币,下同)、鱼货近千万,如果劫船成功,下辈子就不用愁了! 5年前“特宏兴368号”船风光下水,即使折旧仍有3000万元价值,船上鱼货满载,也值近1000万元。台湾宜兰苏澳籍议员林棋山直指,“特宏兴368号”船一案显然是预谋犯案,引进的渔工是“杀手还是流氓”都不知道! 林棋山指出,一趟远洋航程达10个月,在海上会发生什么事都难预料,台湾渔船制作精良,也因此被不肖渔工觊觎,一艘船须仰赖船长、轮机长的航行技术,但如果外籍渔工学到技术,就有可能挟持台籍船员、控制渔船。 苏澳区渔会总干事林月英说,一艘渔船外加满舱的鱼货,一旦被印度尼西亚渔工挟持,换到的钱“一辈子都不用再赚!”即使以后不义之财用罄,仍可以花一笔小钱换个身份,再到台湾捞钱,无怪乎有不少印度尼西亚渔工敢铤而走险。 林月英透露,十几年前,就曾发生一名渔会理事,连人带船被挟持,从此下落未明。南方澳的渔工约有2000名是印度尼西亚籍,“占了三分之二!”大量的印度尼西亚渔工,素质良莠不齐,若印度尼西亚渔工在船上同流合污,台湾籍船员根本防不胜防。 林月英认为,台湾现行的法律无法制衡印度尼西亚渔工,海上喋血事件层出不穷,但涉案的印度尼西亚渔工“最多被关7、8年!”当局应该尽速修法,用法律制裁不肖渔工,保障台湾渔民的生命安全。 渔会理事长陈春生建议,印度尼西亚人到台湾赚工钱,印度尼西亚政府就该负起训练及把关的责任,台湾渔船“广大兴”事件发生,已无法引进菲律宾渔工,当局除了对涉案渔工从重量刑外,更应开放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渔工选择,迫使印度尼西亚政府重视渔工质量问题。 陈春生感叹,印度尼西亚渔工素质不一,渔民在海上惶恐无助,当局应加强筛选机制,订定严格办法,希望借“特宏兴368号”船一事,让当局有所省悟,盼渔工外海喋血事件,“特宏兴是最后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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