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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洪仲丘案:1亿公赔,错误时间的错误方式

www.fjsen.com 2013-07-26 09:33  刘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强)1条命,1亿元,孰重孰轻?

对于大多数观者来说,不管何种事故,1亿都算是天价赔偿;但对于沉浸在悲痛之中的受害者家属来说,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亲人的性命。更何况,天价赔偿很多时候更像是一种侮辱,他们忍痛追究的,是真相,是正义,而不是赔偿金。

根据岛内规定,公务员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是谓“国家赔偿”。台军当年冤杀空军士兵江国庆,平反后以“国赔”处置,属于合理合法之举。

但洪仲丘案,目前仍处在一团迷雾之中。真正死因为何?具体肇事者是谁?洪家在追问,舆论在追击,军检也还在追查。这个时候,台军最需要拿出的,除了面对问题的诚意和勇气,就是查明真相的力度与速度。及时的真相,应有的正义,是平息这场风波的真正利害所在。

遗憾的是,从案发至今,我们看到的都是惊慌失措、分寸全乱的军方。在真相未明前,军方高层被动跟着媒体走、胡乱惩处“涉案人”,让整个事件完全失去控制,变为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政治风暴。

1亿元的“国赔”,相当慷慨,但却是慷他人之慨。对于年年耗资巨糜的台军来说,1亿元或许不算什么,但都是纳税人的辛苦钱。这时候提出“国赔”,是错误时间的错误处理方式,对受害者家属更像是伤口撒盐,对聚拢的舆论压力则是火上浇油。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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