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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猝死案引关注 "蓝委"提案让军中案件回归司法

www.fjsen.com 2013-07-25 08:0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洪仲丘猝死案引发社会关注,国民党“立委”丁守中、民进党“立委”林佳龙将提案“修法”,让部分军中案件回归司法体系;防务部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表示,八月将邀集专家学者、“司法院”及“法务部”等机关研议“平时军事审判回归普通法院、战时始实施军事审判之可行性”。

丁守中昨表示,为改善军中人权,将提案修改“军事审判法”,让非涉及军事机密的军中违法侵权案件回归司法体系,交由普通法院及检调系统侦办审判。

丁守中说,军人在特别权力关系与封闭体系之下,动辄遭斥骂、体罚、禁闭、军法审判,绝对的威权造成军中许多违法滥权、侵害人权的情况;且本该属司法独立的军事审判体系却隶属“国防部”,防务部门既有行政权又兼司法权,与五权分立、司法独立互相违背,很难求得真正公平的裁判。

丁守中说,应先把平时与战时分开,平时军人一般刑事犯应由普通法院审查,战时回归军法,再把涉及军事机密与一般侵权分开,毕竟司法是一体的 ,但还须看当局是否有决心。

林佳龙将提案修正“国家安全法”及“军事审判法”,规范未来现役军人若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44条至第46条,涉及长官凌虐、欺压部属,或明知依法不应惩罚而惩罚时,应改为由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审判。

林佳龙说,“陆海空军刑法”规范涉及长官凌虐或欺压部属,触及军中共犯结构问题,因高层军官须负连带责任,军方掩盖此类真相状况“特别严重”,要独立、公正审判并不容易,须通过“修法”将此审判权责独立出来。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去年底三读通过防务部门“组织法”修正案时,附带决议建议为保障军人司法人权,并确保司法独立,防务部门应重新考量是否有必要设置军事法院。

有关林佳龙所提“‘陆海空军刑法’第44条至第46条回归一般法院审理”议题,防务部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说,防务部门将纳入讨论事项,秉持不预设立场,开放性广征各界意见,并将综汇相关意见后,提出报告回复“立法院”。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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