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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因图利1200万被判9年 或影响苗栗县长选情

www.fjsen.com 2013-07-24 07: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籍“立委”徐耀昌15年前担任苗栗县头份镇长期间,明知县府明令头份镇的垃圾场不得引进外县市弃土,且要求严格控管核发弃土证明,却仍违法核发弃土证明给弃土仲介业者,仲介再贩售给营建业者牟利1200多万元。

台北地院昨天依图利罪判徐耀昌9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另有同案业者及公务员等17人亦被依贪污罪判刑2年10月到14年不等。全案可上诉。

徐耀昌否认犯行,辩称他以为苗栗县政府已经同意使用台北市的工程弃土,头份镇公所没有理由不配合,且当时头份垃圾场超限使用,覆土不实惹来民怨抗争,他才引进业者提供的土方,并进行旧垃圾场封场规划。但法官根据相关证据仍认定他有罪。

这件“北土南弃”案当初闹得沸沸扬扬,检方在2000年提起公诉,台北地院审理长达13年。法院表示,因为案件复杂,承审法官换过很多人,审理时间才会拖这么久。

判决指出,以业者陈顺胜为首的集团,涉嫌以营造公司作掩护和土方业者勾结,专门提供不实的弃土证明给工程包商,持向苗栗县府的工务建管部门申请开工许可或开挖整地。为顺利打通各关节,从出售弃土证明的不法利益中,提拨相当金额作为行贿官员的“活动费”。

判决指出,徐耀昌明知镇内垃圾场尚未封场,覆土已足供使用,无需引进土方,却在获悉业者陈顺胜等人将以星佑公司发函表示愿无偿提供台北市工程废土后,不但私下提供函稿供参考,让业者顺利发函给头份镇公所,还快速核准批示。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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