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李宗瑞案9月3日宣判 12名女子求偿7500万

www.fjsen.com 2013-07-17 08:34  李帅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李宗瑞。(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女模特、艺人和夜店妹共34人,台北地方法院16日审理李宗瑞被控迷奸附带民事求偿案,其中,12名遭迷奸女子求偿金额达750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李宗瑞仍坚持认为“大家出来玩,看对眼就上,这是台湾夜店文化”,表示不会赔偿这笔钱。

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对多名女子下药性侵,羁押至今始终否认迷奸和偷拍,已被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要求法院判他有期徒刑30年,全案辩论终结,订于9月3日宣判。

民事求偿部分,16日上午被害人全未出庭,均委由律师代表出庭,12名女子求偿200万到1200万元不等,总计共7500万元。

李宗瑞委任律师文闻表示,李宗瑞针对偷拍部分,愿赔偿34名女子每人各20万元,作为和解费用,总计是680万元,但他否认性侵,因此不会赔偿这7500万元。因为控辩双方坚持各自理由,庭讯不到20分钟就宣告结束。(中国台湾网 李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