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淫魔李宗瑞称一夜情是夜店文化 听闻30年重刑落泪

www.fjsen.com 2013-07-10 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淫魔李宗瑞称一夜情是夜店文化听闻30年重刑落泪

中新网7月10日电 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消息,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女模、艺人和夜店妹共34人,台北地方法院9日开庭。李宗瑞仍坚持被害人全是自愿,辩称“大家出来玩,看对眼就上,这是台湾夜店文化!”检方痛斥他毫无悔意,当庭求处30年重刑,听到“30年”这个数字,李宗瑞身体抽动,露出痛苦表情,貌似哭了出来。全案辩论终结,9月3日宣判。

李宗瑞被控于2009年8月起,乘机下药迷昏、“捡尸”烂醉女子回租屋处性侵,还录下迷奸过程收藏,警方调查期间性爱影片外流,一时之间演艺圈人人自危,大家都急着和李宗瑞撇清关系,最后确认34名被害人中有4人是自愿,但不知被偷拍。

去年8月李宗瑞投案后遭收押至今,期间历经8个月的审理,他自始自终否认性侵,9日开庭时,李宗瑞甚至夸口说:“这些女生之前就同意和我上床!”辩称“一夜情”是台湾夜店文化,“大家在夜店认识,看对眼、有意思,就一起出去玩一玩,她们后来只是累了,睡着了。”

但检察官指出,影片中有被害人一动也不动躺在床上任李宗瑞逞欲,怒斥李宗瑞迷奸、性侵罪证确凿,至今还要狡辩、毫无悔意,要求法院宣告判他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

因担心二度伤害,34名被害人仅6人曾出庭指证,有女子当庭落泪,泣诉李宗瑞如何毁了她的一生,得知9日开庭经过,某被害人透过律师表示,“希望他被关一辈子!我要告死李宗瑞!告死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