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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研订惩处公务员酒驾行为统一标准 最重免职

www.fjsen.com 2013-06-29 09:24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6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公务员酒驾肇事,重创当局形象,台“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昨天召集相关主管机关,订出公务员酒驾惩处统一遵循标准。未来公务员酒驾肇事,除应负刑责外,将视情节轻重,最重一次记二大过免职。

据报道,“人事总处”昨天邀请台“铨叙部”、“内政部警政署”及“中央”与地方相关单位,开会研商达成初步共识,将对于公务员的酒驾行为,给予以最严厉的处分。

“人事总处”表示,为了使各机关对公务员酒驾行为的惩处能有统一的遵循标准,将研订惩处基准,在“行政院”核定后通函各机关实施,相关规范重点都是加重处分为基调,也授权各机关订定更严格的惩处标准。

若酒驾肇事,公务员最重可记两大过免职;就算没有肇事,公务员的酒驾行为,已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所订的酒精浓度标准者,依情节处以记过一次到记一大过惩处。对未达酒测“法定”标准的酒驾公务员,也要处以申诫二次的处分。公务员如果在五年内有第二次以上酒驾行为者,依情节给予记过一次到记一大过的惩处。教育人员部分,也建议参照办理。

鉴于部分公务员被查获酒驾却不主动通报,“人事总处”表示,未来经警察取缔的酒驾,如未主动告知服务单位,也将惩处。

至于受关注的酒驾主管连坐处罚部分。“人事总处”表示,目前只有警察及军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依相关规范要课主管考核监督不周的行政责任。其它机关也可基于实务的需要,由各机关自行决定,是否要比照军警人员连坐,不拟统一规定。

“行政院副人事长”张念中昨天表示,公务人员酒驾,基本上会朝重惩方向处理,但要不要连坐,会以个案斟酌。他说,长官应在合理范围内对下属业务、行为有所考核、监督。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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